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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宜容「害3部屬遭殃」檢代求情 職場霸凌不起訴原因揭曉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402/2936669.htm 記者黃哲民/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,被指任內涉職場霸凌、以致1位 吳姓男部屬尋短身亡,又被查出任內涉透過整修工程圖利廠商、侵占沒發完的三節公務禮 盒,新北地檢署今(2日)偵結,起訴謝與6名官商涉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、《政府採購法 》等罪嫌,建請法院對謝女量處適當之刑,對3名聽命行事的公務員從輕發落。 謝宜容目前仍羈押禁見,押期於下周四(10日)屆滿,新北檢下周將盡速把謝女連人帶卷 移審新北地院。至於謝被指職場霸凌所涉過失致死罪嫌,因死者自殺身亡、非謝直接造成 ,也與謝的領導管理行為,無從建立法律上的因果關係,此部分不起訴處分。 起訴指出,謝宜容2023年於分署長任內,指示部屬劉女、簡男辦理分署本部整修工程採購 案,多次要2人與內定廠商林氏兄弟討論,為趕在2023年底完成,避免金額高於150萬元、 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變數,謝採納林氏兄弟建議,將部分工程化整為零。 劉女與簡男迫於上命,參考林氏兄弟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,再洩露給林氏兄弟提 前訪價、安排工班、編列工程費用,並製作符合標案需求的企劃書,林氏兄弟又向裝修業 者徐男借牌投標,以彌補自家公司不具備投標資格的瑕疵,順利得標。 此外,謝宜容為塑造自身與分署形象,指示2024年分署所有對外活動、宣傳品形象識別與 主視覺設計,統一交給林氏兄弟公司承作,並命郭女負責連繫討論,郭比照簡男先前處理 裝修工程模式,助林氏兄弟的公司再度得標。 檢方指謝宜容形同為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,並違法指示部屬在採購案成形前與內定廠商密 切連繫協調,圖利林氏兄弟42萬餘元,更查出謝用分署「就業安定基金」、「就業保險基 金」採購三節禮盒,卻涉將沒送完的12盒納為己有,價值2萬餘元。 檢方今起訴謝宜容涉犯《刑法》洩密、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圖利、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罪嫌 ,3名廠商各涉犯圖利與《政府採購法》。檢方指謝的犯行造成參與投標廠商受不公平對 待、損及國家機關與全體公務員形象,但謝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,建請法院對謝量處適 當之刑。 檢方起訴劉女、簡男與郭女3名北分署幹部,各涉犯洩密與圖利罪嫌,但3人迫於謝宜容高 壓強勢領導風格、動輒約談「面商」的壓力,且採購案須限時完成,因而聽從謝指示讓林 氏兄弟的公司得標,3人犯罪動機尚非惡劣,也沒圖取自身利益,並已自白犯行,建請法 院從輕量刑、以勵自新。 ● 《ETtoday新聞雲》提醒您,請給自己機會: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:1925;生命線協談專線:1995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9.98.4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743600197.A.34B.html
rb731024: 哈哈哈,下指導棋了,無證據耶 04/02 21:52
rb731024: 都指名道姓了,還沒有因果關係,綠的撐腰撐很大喔 04/02 21:53
brella: 可悲垃圾 04/02 22:02
kmter5566: 從輕量刑???党的旨意已到,請接旨 04/02 23:16
s8823157: 死無對證,死者遺容長存! 04/03 01:01
Kroner: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,豬腳吃起來 04/03 01:01
dovepacket: 呵呵 官官相護 04/03 07:52
gracetrade: 是說做事的同仁從輕量刑,謝處適當吧 04/03 09:02
icewerwolf: 選對黨 04/03 13:12
Tristanh: 法律准許公部門職場霸凌 04/03 14:12
Kroner: 我有在用UC2,感覺效果還不錯欸! 04/03 14:12
kming327: 不意外 04/03 14:53
sent2jean: 還是發生在勞動局,有夠諷刺 04/03 19:26
sent2jean: 這單位直接廢掉就好了 04/03 19:26
chris1: 意思就是你自己自殺活該 你直接去殺了那些霸凌你的人就好 04/03 19:50
Chricey: 剛開始吃UC2,期待 04/03 19:50
chris1: 這個國家的法律不會替你討公道 懂了嗎? 04/03 19:50
TradeoffLove: 垃圾 04/04 09:28
lovekangin: 選對的黨 做對的事 04/04 17:33
changeengjap: 政治辦案 04/05 15:01
Chricey: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? 04/05 15:01
ludashi: 過陣子就升官了 04/05 15:34
ppt123: 上方一堆法盲。告發「殺人未遂」不予不起訴,難道要起訴? 04/05 15:37
ppt123: 那麼告謝女曾在亡者生前「性侵」亡者要不要?不能不起訴喔 04/05 15:38
ppt123: 反正在法盲看來,告了就一定要起訴,不然就是綠色護航謝! 04/05 15:39
Chricey: 喔喔喔,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04/05 15:39
ppt123: 除了對亡者殺人未遂,順便把搶劫未遂、強姦未遂通通告一告 04/05 15:40
ppt123: 要不要? 04/05 15:40
fcz973: 明明就是寫過失致死。滑到性侵是有事嗎 04/05 17:35
newasus: 哪裡看到殺人未遂四個字??? 04/05 22:46
Chricey: UC2是天然成分嗎?還是有添加物啊? 04/05 22:46
EEERRIICC: 以台灣現況,直接殺掉長官,可能受到的保護還比較多 04/06 14:11
EEERRIICC: 真的不用自殺耶 04/06 14:12
GIGAADSL: 結果吵成這樣,這人連起訴都不起訴?? 04/06 14:27
GIGAADSL: 連進法院都不用就可以吃豬腳麵線了,司法機構被當笑話 04/06 14:30
Chricey: 搞笑吧!關節痛,你能嚴重點嗎?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! 04/06 14:30
ppt123: 所以何不去問問版上法律系背景的網友,過失致死成立嗎? 04/06 16:10
ppt123: 若你罵你同學「你很笨耶」,他去上吊了,你構成過失致死? 04/06 16:12
ppt123: 哪本刑法教科書上說這種情況構成的?所以不起訴你是因為你 04/06 16:12
ppt123: 是綠官?這種推給綠官云云的觀念,不是法盲是什麼? 04/06 16:13
Kroner: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,真的超痛苦的啦!推薦去看醫生,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。 04/06 16:13
ppt123: 霸凌的部份另外有處罰的法源;但是受霸凌者後續另外去自殺 04/06 16:14
ppt123: 等於霸凌者構成過失致人於死?哪位刑法學者的學說這麼說? 04/06 16:14
snooopy: 有證認證 04/07 09:18
kiwifruit: 所以哪裡有殺人未遂?還滑倒性侵跟綠官護航.... 04/10 01:52
Chricey: 樓下關節痛都吃鞏固力 04/10 01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