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seabox (呂雅筑)》之銘言:
: 教育跟資訊早就今非昔比
: 其實超過12歲 就大概知道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
: 18歲以下的惡人 也越來越多
: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六條
: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,不得判處死刑
: 寫出這種助紂為虐的惡劣至極的條約
: 是什麼心態?
: 不怕下阿鼻地獄
: 轉世為蒼蠅 蚊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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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未成年人 是要接受教育融入社會的 那如果今天未成年人犯罪
代表的就是國家的教育失敗 那麼國家就要負起責任 把未成年人教好
而不是死刑了事 不然還要義務教育幹嘛呢?所以這件事主因就是政府教育失敗的問題
沒有有效把學生教好的機制 讓這些單親底層失學兒童 跑去砍人詐騙賣毒 對西方人來說
其實就是你政府能力不足的縮影 就算兒童有罪 也不能判死刑 因為是你要去教化她
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 所以像日本就有調教官會去把女學生關進去改造
出來之後就能重新做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