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HatePolitics
最近大法官釋憲,因為有一些不確定法律概念的用詞,例如「最嚴重的犯罪類型」, 以及一些程序上嚴格要求,限縮了死刑判決的可能性,而引起某些人提出「實質廢死」的疑 慮。 個人看法認為: 有這樣疑慮的人或團體,何妨推動立法, 將無期徒刑提高到60年,這樣就可以使無刑徒刑具有「實質死刑」或「終身監禁」的效果, 而且法官審判起來,壓力也會小一些。 其實,換個角度看,死刑一死了之,反而落個痛快,但像是「無間地獄」的無期徒刑,雖生猶 死,更令人膽寒吧!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8.215.19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HatePolitics/M.1727056567.A.32E.html
totenkopf001: 佔國廁開始洗了嗎,今天一堆 42.76.142.23 09/23 09:56
scimonster: 支持民進黨等於支持廢死 36.231.188.153 09/23 09:57
a0931884572: 想一下憲法保障最重要的法益是什麼 101.8.21.29 09/23 09:58
a0931884572: 你就知道最嚴重的犯罪類型是什麼了 101.8.21.29 09/23 09:58
rabbithouse: 洗得有夠誇張 星期一一大早的很辛苦 36.239.246.26 09/23 10:05
Kroner: 哇勒,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112.194.206.69 09/23 10:05
rabbithouse: 捏 36.239.246.26 09/23 10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