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Insurance
金管會這次風聲鶴唳,放消息說要處理實支實損害補償原則來圖利保險公司,讓我不禁覺 得,未來金管會一直用「保戶靠XX賺錢」當標題幫保險公司解套耶! 據我所知,有買到雙實支以上的人,失能或長照應該也是多少加減買吧!未來大家都生老 病,住安養機構一個月5萬,然後跟多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來到一個月10萬或20萬,是不 是又要說保戶靠失能賺錢?然後再一次「損害補償」原則? 那癌症險是不是也要?癌症住院已經適用實支實付了,所以癌症險內容講到的額外多理賠 的住院日額,都不用理賠了對不對?不然到時候又被酸說靠癌症賺錢...... 阿不就好加在我沒買多少壽險,壽險的大白話就是棺材本,以後喪事辦完,拿葬儀社跟塔 位的收 據請款對嗎?萬一繼承人多拿,到時會被金管會說靠家裡死人賺錢,敗壞善良風俗,違反 道德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9.98.12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Insurance/M.1704134574.A.9E9.html ※ 編輯: chuantzu (101.9.98.122 臺灣), 01/02/2024 02:50:10
sorawang: 損害保險VS定額保險,弄懂了你就不會問這問題 01/02 04:04
kevinpowei: 本質不變 定義問題 不然就不會有大法官的人身保險問01/02 05:27
kevinpowei: 題01/02 05:27
kevinpowei: 我覺得很認同原po 要上綱可以直接到頂沒問題01/02 05:28
zivking: 二樓你要不要先買本保險法教科書看完再來推文? 01/02 06:14
Chricey: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?有人能證實嗎? 01/02 12:34
euudknrs1: 保險公司現在是當了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嗎?以後賣什麼 01/02 08:23
euudknrs1: 東西賠錢責任推給保戶就好,這種生意真好賺。公平點,01/02 08:23
euudknrs1: 以後保戶只要沒用到的保險,金管會出來喊保險公司不當01/02 08:23
euudknrs1: 獲利,需將所繳保費賠償給保戶,這樣才是為民服務啊01/02 08:23
Kroner: UC2是天然成分嗎?還是有添加物啊? 01/02 17:18
hank0624: 你的疑惑在書本中有答案,不要想太多 01/02 08:48
jasonmoon: 不論什麼理由,保險公司已經買的要承擔,未來不想這樣01/02 09:11
jasonmoon: 賣不行嗎?01/02 09:11
NASHISMAGIC: 解掉就不用擔心了01/02 09:20
Kroner: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?效果如何? 01/02 09:20
guk: 不要說買的人貪婪。自己沒算好還要怪別人買。很多都是業務教 01/02 09:20
guk: 的,請回家檢討自家業務。別檢討保戶01/02 09:20
lawego: 真的是本質不變、定義問題,凡有溢價保險,無限上綱都有檢 01/02 10:35
lawego: 討的可能,總歸一句,幹嘛賣的時候不檢討,賣這麼久發現賠01/02 10:35
Kroner: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? 01/02 10:35
lawego: 了才檢討?雖然是一年一約,但是副本理賠就是當初簽訂的條01/02 10:35
lawego: 件,如果契約內容可以隨意變動,簽契約意義何在?一年一約01/02 10:35
lawego: 可以今年簽的跟明年簽的不一樣,那保證續保不就是幌子嗎?01/02 10:35
對呀,我也是覺得金管會在幫保險公司一起亂搞,所以你噓我幹嘛? 其實我早就三張實支買好了,但金管會今年說不溯及既往,不代表5年後突然改口說要溯 及既往。 爬了一下文,感覺收買個大法官出來解釋,就變成要溯及既往了! 這才是本版不分有無買過實支,大多數人跳腳的原因。 總之,早就買5張、10張實支的人,未來還是可以繼續5倍10倍的理賠,賠錢的問題沒有因 為金管會的「損害填補」而解決。而且現在罹癌年輕化,但標靶藥物推陳出新,人類的壽 命仍可以延長,20年後保險公司因失能險、癌症險而再度大賠,金管會是不是又要再出招 ?
zivking: 一年一約誰跟你說不能調整? 01/02 11:25
Kroner: 搞笑吧!關節痛,你能嚴重點嗎?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! 01/02 11:25
lawego: 樓上大大,可以調啊,保險公司的錢就是全體保戶的錢,大家01/02 12:34
lawego: 都懂。只是調整的正當性在哪?賠錢才調嗎?當初賣副本理賠 01/02 12:34
lawego: 的保險公司哪個不是主打給保戶雙重保障減輕風險之用?怎麼01/02 12:34
lawego: 時過境遷副本理賠在損失填補原則下又變成不法利得?又變成01/02 12:34
Chricey: 剛開始吃UC2,期待 01/02 12:34
lawego: 道德危機?01/02 12:34
happypink: 真的那我如果買定期壽險這種的,最後到期沒事保險公司 01/02 16:17
happypink: 也不會還我錢啊 01/02 16:17
hunchisin: 因爲疾病要讓公司認賠該賠的金額很多都要評議或訴訟吧01/02 17:18
Kroner: 看到關節痛,我就想起我姨媽 01/02 17:18
IKnowWhy: 保險公司會倒 所以不是更應該保多家嗎?01/02 20:47
IKnowWhy: 只保一間那間倒了怎麼辦? 政府應該讓我買十張不是?01/02 20:47
※ 編輯: chuantzu (101.9.98.122 臺灣), 01/03/2024 02:0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