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dslrer: 應該不是只有富邦,各家都這樣 06/02 18:59
→ gyaoqwas: ….現在解約富邦等公司就保單是真的遭天譴。除非保障不 06/02 19:36
→ gyaoqwas: 夠 06/02 19:36
→ linm12285219: 快笑死不爽你可以不要買阿 廢話這麼多 06/02 20:21
→ withcloud: 看不懂想表達什麼 06/02 21:12
推 Kroner: 關節痛就老人病 06/03 18:23→ fly937: 金管會規範的不是嗎 06/02 21:43
問題當然就是金管會啊
有人看不出來嗎
噓 kids055157: 就是一個十幾年不管保單,現在發現沒得買發文抱怨的 06/02 22:46
→ kids055157: 可悲仔啊,還在那邊用家人情勒,笑死人。 06/02 22:46
→ NASHISMAGIC: 這事好幾年了。你現在才反應喔 06/02 23:07
推 Chricey: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,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! 06/04 00:53→ NASHISMAGIC: 那你前幾年在幹嘛 06/02 23:07
這件事合不合理
跟我在幹嘛
有關係嗎?
噓 toyamaka: N年前早就搞定全部了,誰還再跟你第一家 06/02 23:39
原來你一個人就是你家全部了
你搞定了 也沒有後人需要搞定
噓 kids055157: 你十幾年不管保單這件事就很合理? 06/03 00:35
→ kids055157: 每年會檢視調整的人根本不用擔心這些問題 06/03 00:36
推 Chricey: 關節痛就老人病 06/04 00:53→ kids055157: 憑什麼你只覺得對你有利的方式才合理 06/03 00:39
憑什麼你覺得合理 我也就要覺得合理?
你M我就要M嗎
https://www.justlaw.com.tw/ViewLawTxt.php?id=1707
並非所有的保險種類都有適用損失填補原則,簡單來說,如果保險契約承保的危險,是一
種可由金錢換算價值的類型,就有此原則的適用,所以火災保險、責任保險等所有財產保
險以及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等都適用此原則。反之,若損害無法以金錢具體評估,例
如人身保險中的壽險或健康險,就沒有損失填補原則的適用。
這規定本來就不合理了,憑什麼還來檢討保戶
好啦,退一萬步來說
就算我過去沒有管保單,真的是我的錯好了
假設2024.07.01出生的小明投保新生兒保單
但過了20年才要調整保單
結果發現必須解約才能重新買過
可是小明一出生就買不到副本理賠的醫療險,也沒辦法買雙實支了
你怎麼不用你的「十幾年不管保單OOXX邏輯」來批評他一下?
小明,你怎麼不在2023年去購買多實支呢?
那時候有多實支可以買,你怎麼不買呢?
我幫你開頭了,請繼續你的批評
然後板主就能幫你置底,打臉未來每一個2024.07.01以後出生的保戶
加油,我等著看你表演
※ 編輯: ace211737 (101.12.145.229 臺灣), 06/03/2024 02:10:30
噓 kids055157: 這邏輯真的不行,你有很多機會不去把握,只會怨天尤 06/03 18:22
→ kids055157: 人。但7/1之後出生的人是沒得選擇,根本不同情況也能 06/03 18:22
→ kids055157: 被你扯在一起,你心態很可憐耶 06/03 18:23
噓 sun4795: 不然你以為保險公司是慈善機構?你怎麼不開一家? 06/03 21:26
推 nlevta: 原po 是沒早點研究保險,不過酸原po 就不用了,還是保險 06/04 00:47
→ nlevta: 版上都是一出社會就是保險專家? 06/04 00:47
→ nlevta: 另外從法院角度來看,人身保險的醫療實支不適用損害填補 06/04 00:53
→ nlevta: 原則,只有人身保險中的傷害醫療實支才有損害填補。這是 06/04 00:53
→ nlevta: 高等法院112年作出的判決。新聞中,金管會雖然說醫療實支 06/04 00:53
→ nlevta: 適用損害填補,但舉的例子是傷害醫療,是故意混淆這兩種保 06/04 00:53
→ nlevta: 險嗎? 06/04 00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