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iefish5566 (還我姆咪)
看板Marginalman
標題Re: zenice: 以前板主的認定是這樣的
時間Thu Sep 5 23:58:39 2024
※ 引述《zenice (阿排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an94mod0 (灯露家的小蠟燭)》之銘言:
: : 對ㄚ
: : 你自己也知道板規沒講
: : 板規就沒講你還桶
: : 這不就是亂桶
: (4) 無意義字/贅字最多5字,若板主認為不得算做文章字數的文字,
: 此處所指之無意義字/贅字包含但不限於重複文字、無意義文字、非自行創作文字
: (如:複製他人推文、引文)、狀聲詞,板主得自行認定。
: 簽名檔不就算是無意義文字
: 還是你會把簽名檔算進15字的有意義文字裡面
: 我回文就空白的 不就是簽名檔嗎
: 不然我還要特別去分辨你是真的簽名還是手打出來的嗎
板主得自行認定這板規就是叫你用眼睛看
不是叫你偷懶發明一個按y沒字就是沒字的機械標準欸
姆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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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nh507121: 確實 09/05 23:59
→ QQaqua: 偷懶正當化 09/06 00:00
推 zenice: 我認定的標準就是回文有沒有 對ㄚ 09/06 00:00
→ a5WaGyu: 用回文判定不行嗎 09/06 00:00
推 zenice: 他沒有說不行 前面有這個判例我為什麼不能沿用 09/06 00:00
推 Chricey: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,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09/06 00:00 → diefish5566: 那就是偷懶啊 09/06 00:00
推 Cunningham02: 打架 09/06 00:01
→ a5WaGyu: 蛤:o 09/06 00:01
→ diefish5566: 連我國法律都沒判立了 判決本來就僅供參考 09/06 00:01
推 Chricey: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,真的超痛苦的啦!推薦去看醫生,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。 09/06 00:01 → amsmsk: 不是ㄚ 他如果說看完覺得不是會比較接受嗎 09/06 00:01
推 zenice: 我有整篇看完ㄚ 但用這方式當標準就叫偷懶嗎 09/06 00:05
推 NPttnoob: 是 09/06 00:06
→ nh507121: 這篇回了 #1csTFx6R 怎麼四刃阿北這篇不回 09/06 00:06
推 Kroner: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,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09/06 00:06 → nh507121: 不能用--當表情符號喔 09/06 00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