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uismars: PTT的規矩懂不? 沒圖沒真相03/29 21:51
→ onefriend: 補充政大實小學生下課後留下來吃午餐1次要繳100元,跟03/29 22:01
→ onefriend: 桌球教練個練1小時場地費50元,而里長確享有特權都不03/29 22:01
→ onefriend: 用錢03/29 22:01
推 ywr: 圖利罪怎麼認定你可以研究一下,問了區公所政風已打草驚蛇, 03/30 08:03
→ ywr: 里長是土皇帝,要找敢動里長的。03/30 08:03
→ onefriend: 我監察院、立委、大學校長、教育部政風都傳訊息了,再 03/30 10:09
→ onefriend: 不理我就再嘗試別的管道03/30 10:09
推 kutkin: 你要舉證圖利 還要先證明價值03/30 10:31
→ kutkin: 如果其他人停都不用收錢 你又怎麼舉證 03/30 10:31
推 kutkin: 但你推文講的 午餐跟教練那個可以03/30 10:36
→ onefriend: 卡在公務員服務法,不然我就直接丟爆料公社跟文山區群03/30 11:54
→ onefriend: 組了03/30 11:54
→ sandyfanss: 直接找議員比較快03/30 13:15
→ SAMON5566: 備齊證據去地檢署告發03/30 13:34
→ cashliu: 丟媒體看有沒有興趣03/30 13:58
推 thinksilver: 同樓上 這年代上新聞才會有人理你03/30 13:58
→ onefriend: 有丟一家試試看,不過政大對媒體圈有一定的影響力03/30 15:38
→ onefriend: 我前年底才告發校長貪污,後來校長因教師身份以詐欺罪03/30 15:40
→ onefriend: 偵辦,結果不知道,現在還沒辦法證明違法,故無法送調03/30 15:40
→ onefriend: 查局03/30 15:40
推 ai6xu4: 補充段是想表達什麼?去了大陸才學會濫用權勢,逢迎拍馬 03/30 16:56
→ ai6xu4: 嗎03/30 16:56
→ onefriend: 說明她不熟悉台灣法律03/30 17:09
推 blueview: 為什麼在中國待了20年可以回台直接卡校長職啊?後台很硬03/30 18:16
→ blueview: ?03/30 18:16
→ onefriend: 20多年前取得校長資格後去大陸私校當校長10多年,累積 03/30 18:24
→ onefriend: 的人脈....至於實力.....03/30 18:24
推 TPDC: 我以為這裡是1999 原來是ptt 03/31 07:31
→ onefriend: 1999對市府單位有效,我們國立的不太鳥199903/31 18:37
推 kutkin: 國立的去告教育部 去告那個什麼元之立委03/31 21:42
→ onefriend: 葉藍的,里長藍的,你說呢?不過有綠的跟我索資了 03/31 22:40
→ skps5536: 扯04/01 09:10
→ onefriend: 我後來才想通,文山區公所政風室主任是說他們里長沒犯04/01 17:23
→ onefriend: 罪,不是說我們校長沒犯罪04/01 17:23
噓 graceschen: 講了這麼多 最後的補充才是想強調的重點吧!04/01 22:31
推 tibigon: 怎麼會問區公所的政風主任,我以為應該要去問台北市教育04/02 12:24
→ tibigon: 局政風室(教育局網頁點開就所屬學校就有政大實小了04/02 12:24
→ onefriend: 我們是國立的,不是台北市教育局所屬阿04/02 18:37
※ 編輯: onefriend (223.136.197.188 臺灣), 04/02/2025 21:59:24
→ eno4022: onefriend清除內文,已依板規處置 04/03 02:59
推 kutkin: 刪內文也沒用呀 靠北公務員他也有貼 04/03 19:03
→ eno4022: 樓上好像誤會了,是他自己刪內文,不是我刪的 04/03 19:06
推 kutkin: 我是說他在靠北公務員有貼 04/04 06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