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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瘋狂「減速逼車」 換來4個月刑期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Tainan/breakingnews/4834791 https://img.ltn.com.tw/Upload/news/600/2024/10/18/4834791_1_1.jpg
蔣男因不滿鍾婦國道變換車道,逼車迫使對方停車,台南地院以公共危險判處4個月刑期 。國道示意圖,與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 2024/10/18 16:27 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不要覺得在國道上減速逼車沒事,蔣姓男子因不滿鍾姓婦人突然 在國道上變換車道,先違規在路肩超車,到鍾婦前方又多次減速逼車。蔣男辯稱是想提醒 鍾婦,但台南地院認定公共危險判處4個月徒刑。 今年6月晚上8點左右,蔣男駕駛車輛行駛在國道三號台南市關廟區路段,當時鍾婦的車輛 突然變換車道,險些與蔣男的車發生擦撞。蔣男因此心生不滿,隨即違規行駛於路肩,超 越鍾婦車輛後,驟然變換至鍾婦車前並減速,企圖強迫鍾婦停車。 鍾婦並未立即停下,蔣男隨後尾隨並多次重演相同動作。在鍾婦準備駛入國道三號北向 357公里處的匝道時,蔣男再次從左側超車,隨後驟然減速,終於迫使鍾婦在匝道內停車 。此過程中,蔣男多次危險駕駛,尤其當時天候不佳、夜間大雨,嚴重威脅公眾安全。 鍾婦事後報警,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作為證據,警方調查後,蔣男雖坦承事發經過,但 辯稱自己只是為了提醒鍾婦注意其危險駕駛行為,並否認有妨害公眾安全的犯意。然根據 警方調閱的行車紀錄,蔣男的行為已構成具體危險。 最終,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,判處蔣男有期徒刑4個月,得易科罰金,法官在判決 中強調,蔣男的行為不僅危害鍾婦,亦對國道上其他用路人構成重大安全威脅,因此判決 適當懲處以示警戒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54.12.19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Tainan/M.1729317954.A.D81.html
zxc9411: 勇氣可佳 遇到三寶就另一回事了 10/19 14:29
hinajian: 是覺得對方沒有行車記錄器?這麼衝動 10/19 15:25
mepass: 台灣很多垃圾不覺得逼車是犯罪 10/19 16:09
taristocrat: 在國外都很乖 10/19 16:26
VdustR: 智障 10/19 16:33
Kroner: 我有在用UC2,感覺效果還不錯欸! 10/19 22:20
ah11851152n: 便宜還可易科罰金 10/19 17:04
DAEVA: 這殺人未遂吧 10/19 17:57
w2776803: 可以易科罰金那就是屁啊 10/19 17:58
ckgodboy: 板上好像也有,遇龜車就逼的 10/19 18:39
Kroner: UC2神招啊,吃下去就對了 10/20 05:40
abyepi: 多研究法規就知道怎麼減速,傻傻的 10/19 21:01
happy1004: 易科要繳12萬也是很多了啦! 10/19 21:48
MediaPlayer: 應該不得易科罰金才對吧,這種容易衝動的人需要一點 10/19 22:20
MediaPlayer: 教訓 10/19 22:20
Kroner: 關節痛這種東西,比鬼還可怕! 10/19 22:20
JOJO999: 低能一顆罰金 10/20 00:40
em4: https://tinyurl.com/2bhttllk 10/20 01:21
YOLULIN1985: 台南地院 113,簡,3292 10/20 05:39
YOLULIN1985: 這人紀錄很精彩 10/20 05:40
Kroner: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,豬腳吃起來 10/20 05:40
YOLULIN1985: 爰審酌被告有竊盜、毒品、贓物、妨害公務、違反保護 10/20 05:40
YOLULIN1985: 令等前科,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, 10/20 05:40
YOLULIN1985: 素行欠佳 10/20 05:40